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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霏笑了笑,和女店主走往柜台。
美眸望出透明窗门外,蓝获和汤舍站在人行道,两人脸色都不好看,蓝获像在训斥汤舍,汤舍掉头就走,不听训,蓝获也旋足,反方向离开。
「poppy,这只兔子是那位翻桌先生的吗?」
莫霏将视线收回,柜台上的兔子埋头在瓷盘里找啤酒火腿,蔬果碎丁散了一圈在盘外。
「它很挑食。
」女店主那抹布收拾残局。
莫霏走近,将兔子抓下柜台,对女店主说:「我先走了──」
「等等,你的香水。
」女店主把莫霏寄放的物品归还。
莫霏道了谢,抱着兔子走出桃乐丝咖啡馆。
没有走太远,再远,她的手受不了,不是脚。
他的「瑰」太重了,毕竟是上千。
莫霏挺开花店的朋友说过,一千多玫瑰相当有重量。
而且占空间,一起枯萎更可怕,花梗发臭,不会是浪漫。
孟千瑰可能考虑这些,才把被爱的幸福趁鲜发送给路人,他们应该没有吵架,因为他来了桃乐丝。
她不告诉他,要他问孟千瑰,就是想弄清楚这点。
倘若他们吵架,依她在媒体杂志看过、读过的孟设计师专访,他连一个字都别想跟孟千瑰说上。
「抱歉,莫霏。
」汤舍坐在路边平台式黄石椅座,看见她抱着兔子走来,他起立,接过兔子。
莫霏往黄石椅座坐下,舒了口气,踢掉高跟鞋,放松地仰颈望天。
「蓝获老师说你曾经在图尼埃法尔修过古城,是报导里被炸掉的那一座吗?」
「是啊。
」他在她身旁坐了下来,语调不要不紧,好像刚刚翻桌的事与此无关。
「你居然把你的瑰丢在桃乐丝里。
」莫霏摸着伏在他大腿上的兔子。
「我下次会把它丢在爱丽丝花店──」
「不好笑。
」她打断他。
「但是,切记帮它挂上怀表。
」
「嗯。
我知道了。
」他声调平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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